我國個人破產免責的立法研究——基於《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的分析

翟佳颖 (Author)

广州商学院

邹 萍 (Author)

广州商学院

Keywords:

個人破產, 破產免責, 債務免除, 許可免責主義

Published

2025-12-31

Abstract

個人破產免責制度既是個人破產法的特有制度,又屬於個人破產法的重要內容。我國長期立法著重對企業破產加以訂立與完善,而個人破產卻遲遲難以登上歷史舞臺,因而被稱為“半部破產法”。《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的頒佈,是我國個人破產立法的破冰之旅;我國“個人破產”首案的審結,具有劃時代的意義,這標誌著我國在個人破產免責立法與實踐中邁出了堅實的一步。我國個人破產免責制度的具體規範設計可以參考域外國家的成熟經驗,根據我國的現實國情,從立法模式、主體範圍、要件定位、法律效果等方面入手,從點到面逐步構建個人破產免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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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
Vol. 4 No. 8 (2025)
Section
文章
License

How to Cite

翟佳颖, & 邹 萍. (2025). 我國個人破產免責的立法研究——基於《深圳經濟特區個人破產條例》的分析. International Studies in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4(8), 137-146. https://doi.org/10.63944/8gxm8g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