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國兩制”的特殊背景之下,憲法與港澳基本法的關係不但作為學者們學術上討論的熱點問題,也是港澳特區司法官在實踐中需要重點理清的問題。在中國共產黨的正確領導下,相關國家領導人提出了“一國兩制”方針,具體通過憲法條文的形式予以明確。憲法作為一個國家主權的象徵,但是中國憲法具有著與其他國家不同的特殊性、靈活性,可以說是法治的重大創新。關於憲法與基本法法學界存在不同的學說:上位法與下位法、一般法與特別法、母法與子法、主體法與附屬法。各種學說都存在其合理性的方面,但是各自也存在各自不同的缺陷。本文在眾多港澳基本法研究學者已有的研究基礎之上,談談自身對於憲法與基本法關係的認識,不妥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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