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金康合同對船東與租家的利益再平衡
DOI:
https://doi.org/10.63944/eaw1r697关键词:
金康合同 1994;金康合同 2022;船東利益;租家利益;利益再平衡摘要
作為航次租船合同領域統一雜貨租船合同的標準合同範本,金康合同自 1992 年公佈後經 1976 年、1994 年及 2022 年三次修訂。金康合同 2022 契合當前國際海商立法的發展趨勢,向著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發展。締約雙方實力不對等的時代背景下,金康合同2022 雖然對租家利益有一定的妥協,但總體上依然傾向於保護船東利益。金康合同 2022文本對船東與租家利益的再平衡給締約雙方帶來新的風險挑戰,特別是對金康合同 1994文本下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調整,使得船東和租家瞭解合同的修訂邏輯及預測未來發展方向顯得尤為重要。為了進一步促進船東和租家的利益再平衡,我國亦應在立法、司法和社會層面有所作為以促進航運業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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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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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 (c) 2025 國際人文社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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