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債權劣後受償法理解析及路徑完善
DOI:
https://doi.org/10.63944/9r4axt13关键词:
股東債權;商事理念;風險分擔;增資義務摘要
股東借款屬於公司正常融資行為,股東債權雖然大都通過合同進行約定,但由於公司和股東的商事主體特性,二者應適用商事規則處理合同效力,不能將民事合同中的公平原則不加區分地進行適用。股東債權在破產程式中劣後受償系因為股東在資本顯著不足情況下,違反了資本維持原則下的增資義務,規避了公司正常存續期間的股權價值減損風險及資金滅失風險,股東因此應承擔公司可能破產後的債權劣後風險。